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收集5篇)
时间: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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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医疗卫生改革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控制了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疾病,明显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水平。但随着农村卫生资源投入不足,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组织定位不清,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医疗卫生配置差异日趋显著,中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所面临的公平性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1]。医疗服务公平性是指特定国家或区域内居民医疗服务可及性、可得性的满足程度。可及性是就医疗资源的布局而言,分级分工、布局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是可及性的核心,即每个居民都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能够得到最基层、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可得性是就医疗服务的支付能力而言,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是可得性的核心,即每个居民在现有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其他方式的制度保障,能够支付得起基本医疗服务费用[2]。本文试图通过对中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欠缺问题的研究,通过外部机制与内部机制改革,逐步实现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欠缺主要包括可及性和可得性2个方面,它在中国农村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供需比例失衡问题
当前,国际上一般通过卫生总费用(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卫生资源消耗的货币)的总量、构成及其效果等指标来评价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3]。本文在以上指标基础上加入卫生费用投入与卫生医疗服务客观需求的城乡比例差距指标,进一步说明公平性在农村的欠缺问题。这里用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代表医疗服务客观需求。由表1可知,我国城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在2004年到2008年间占医疗机构诊疗总人次平均比例基本在41%,农村在59%左右,这组数据表明我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客观需求量为农村大于城市。由表2可知,我国城市卫生总费用从2004年到2008年间占卫生总费用平均比例基本在72%,农村在27%左右,这组数据表明我国城乡卫生总费用投入(供给)量为农村小于城市。两组数据共同表明农村卫生费用供给相比农村卫生医疗服务客观需求出现供需比例失衡问题,这种医疗卫生服务分级布局的不合理导致了公平可及性的严重欠缺(农村诊疗包括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县及县级市医院、县及县级市妇幼保健院的所和站、县及县级市专科疾病防治院的所和站)。
(二)农村三级非营利卫生网络覆盖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是指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卫生服务体系。然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仍然不健全,非营利卫生服务机构不能实现全覆盖。当前,医疗改革的市场化之争对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的影响尤为明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9年2658家综合医院、387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77家乡镇卫生院为个人所有。该资料也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出了专门的统计。根据统计所得,部分地区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比重在一半以上。在此,我们要强调的是,农村医疗卫生问题与城市有明显的区别。在城市,居民可以选择不同的医院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是农民获取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途径,具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作为农民获取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途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偏离了非营利性,对农民的影响是难以衡量的。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营利性质,一方面会增加农民的卫生费用支出;另一方面,部分营利性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其相对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不考虑提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可能会对农民的身心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产生威胁;再次,医疗服务保障不到位会严重影响公平的可得性。
(三)农村卫生从业人员构成问题
根据表3分析可知,作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主体的乡镇卫生院,学历及职称构成较低。2005年,仅有2.2%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具有本科学历,仅有0.8%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在学历构成方面,中专学历为乡镇卫生院人员的主要学历(58.7%)。在职称构成方面,中级及中级以上的从业人员仅占13.8%。这种卫生从业人员结构难以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构成情况更加令人担忧。根据表4可知,2009年的125.1万村卫生室卫生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仅有12.4万人,注册护士仅为1.4万人。不具备独立行医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占88.97%。
(四)农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管理体制问题
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基础的村卫生室(部分地区称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样面临比较尴尬的局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是按照一体化的要求,由私人诊所合并或整合而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定位是非营利性卫生服务机构,其服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农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具有很强的独立性,资金来源上没有直接的财政拨款,其从业人员也没有明确的身份定位,卫生监督机关难以对其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具体表现在从业人员的监管、考核和聘任等方面。由于卫生监督机关往往不具有直接的人事管理权限,只能通过在职培训的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素质,难以通过人员的聘任、交流等方式提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实现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对策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造成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欠缺的原因,一方面是外部环境制约,即我国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供求比例失衡;另一方面是内部环境制约,即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体制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方面。为此,我们认为,应从改善外部机制与内部机制两方面入手,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其中,外部机制改革应是加大农村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内部机制改革包括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人事管理等方面。
(一)实现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投入的公平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指出: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对医疗卫生服务而言,公平性不是要求每一个人拥有同样水平和程度的医疗卫生保障或者拥有同样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而是要求为每个人提供最低限度的医疗卫生与医疗服务机会[5]。也就是说,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与卫生服务的客观需求应该相匹配。其中,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主要在对农村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上。按照公共物品理论分析,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范畴,公民拥有公平享受该服务的权利。然而,由于历史上城乡卫生费用投入比例与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比例失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不应求现象较为严重,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有待提高,再加上农村医疗卫生基础条件相对薄弱,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在公共财政上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6],在分配比例上增加对农村卫生费用的投入。我们认为,真正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应该是公民在享受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不论城乡都能享受到同质量的服务。
(二)确立以非营利机构为主体、营利机构为
补充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
在农村地区,应当坚持以非营利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以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7]。非营利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不是非营利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总量上占优势,而是在全国都应当建立提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这种公共物品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这种卫生服务体系,应当做到在全国范围内的覆盖,它参照的对象是农村三级基础教育体系。以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是鼓励医德高尚、医术水平高超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这种医疗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技术、效率、特色服务以及针对细分市场等方式与非营利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展开竞争,让农民获得自由选择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补充不应当取代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但是,以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可以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之外形成竞争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实现。
(三)改革村级卫生机构人事制度
当前,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基础的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没有明确的身份定位。他们不同于乡镇卫生院卫生从业人员或者乡镇及农村中小学教职员工,他们没有事业单位的编制,工资待遇上也没有财政拨款(部分地区享受一定数量的财政补助)。这种人事制度,不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其收入来源主要依靠营业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加重了农民负担。因此,我们认为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基础的村卫生室,应当参照农村中小学的编制管理制度,为该类卫生从业人员的补设编制,在工资上逐步实现财政拨款,完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同时,纳入编制管理,有利于实现卫生监管部门对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进”“管”“出”等方面的人事管理,从而提高村卫生室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
农村健康状况不佳的因素较为复杂,包括农村地区交通不便、环境恶劣、存在某些职业危险、基础设施薄弱以及人们对健康和疾病不够重视等。
同时,社会经济因素也是健康状况的重要影响因素。与城市相比,农村人口收入较低、缺乏教育、没有工作,更容易遭受营养不良、吸毒、酗酒和抽烟等的侵扰。
提高澳大利亚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必须加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建设,改善农村居民不良生活习惯,并为其提供可及性高的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挑大梁
澳大利亚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基本是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要存在形式。在偏远地区,由当地政府或社区建立小型的护理中心,用以解决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问题。在相对较大的地区,政府会设立较大规模的公立医院以满足住院医疗服务,建立完善的急救系统,不仅有救护车还有直升救护飞机,随时可以将患者送往大城市抢救。
澳大利亚的农村居民大多散居在各自的农场里。每个小镇上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前身是镇医院,经过改革逐步完善功能,从而成为该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部分小镇通常只有一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8~15张病床,为需要住院的患者提供住院服务和简单的手术服务。该中心同时直接雇佣或租用几名全科医生为居民提供门诊服务。另有全科护士为居民提供多种卫生服务,包括除医疗意外的康复理疗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照顾、健康促进、健康咨询、妇幼卫生、糖尿病和高血压护理、送餐服务等。
一些人口在一两万人的大镇拥有一名或多名全科医生开办的诊所。这些诊所属于私人医疗机构,为居民提供门诊服务。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院提则供其他卫生服务。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筹资以政府筹资为主,占到80%以上。另外有10%~15%是私人医疗保险筹资,居民自付比例仅占6%~7%。即便如此,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面临着政府补偿不足的问题。如果政府根据服务中心的诊疗人次补偿,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人口稀少,农村的医疗服务利用率较低而服务成本相对较高,服务中心往往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澳大利亚政府也在尝试探寻不同的补偿方式来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各种卫生服务,特别是公共卫生服务。例如针对没有完成医疗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其医疗预算,鼓励用于提供其他社区卫生服务。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预算打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社区内居民的实际需求灵活使用,以保证随时满足不断变化的居民卫生服务的需要,特别是非医疗需要。
以初级卫生保健为舵
为了增强农村卫生事业,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澳大利亚政府进行了探索,总结了众多成功的经验。包括制定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本目标的农村卫生策略、支持医疗专家到农村服务的政府援助项目、资助联合健康服务项目、加强疾病预防和慢病患者的照料、设立面向农村培养卫生人才的专项奖学金、设立专业人士奖金计划、设立护理学专项奖学金、对农村医生进行专门的支持计划等。通过这些计划,目前澳大利亚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质量等,虽然与城市有一定差距,但差别甚小。
其中,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本目标,是澳大利亚政府提出的非常重要的农村卫生策略。在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中,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政府将农村地区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预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以及安全饮用水和合理的营养作为重点,并要求建立与农村地区初级卫生保健相关的社会支持系统,以丰富和完善农村地区初级卫生保健的内容。
联邦和州政府制定和实施了诸多优惠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卫生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发展。20世纪90年代末,联邦政府依托大学设立专门为农村培养卫生专业人才的学校,直接推动了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
由于澳大利亚农村地区普遍地广人稀,其中一半的国土面积上仅居住了全部人口的0.13%。而且近30年来,农村人口还在不断下降,全国人口逐步向东南沿海大城市集中,超过4/5的人口生活在沿海50公里以内。
为此,澳大利亚不断发展农村医疗机构网络。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农村设立区域性和综合性的医疗中心;在较为偏僻的地方设立小型医疗机构;偏远地区则依靠皇家飞行医生、初级卫生保健站和当地社区等多种途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医疗机构间既有较为明确的责任分工,也有相互协作,以不断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澳大利亚政府也着重建立较为健全的农村卫生筹资体系。从需方角度而言,尽量减少农民的自付费用。从供方而言,在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还在农村开展许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针对老年人和土著居民的健康检查和评估项目,也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口能够从服务项目中获得更多收入。
四大挑战需攻克
尽管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地区公共资源相对缺乏、全科医生数量不足、适合农村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仍在探索中,这些仍是摆在澳大利亚政府面前的问题。而且随着政治领域改革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澳大利亚农村卫生体制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新挑战。
首先,澳大利亚不同人群间卫生服务差异显著。土著居民和非土著居民的健康水平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城市和农村居民之间的健康水平也存在差距。如何实现均衡发展,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卫生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战略性问题。
其次,农民健康需求的形式和内涵发生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希望获得更多的医院外服务,如上门服务、社区服务等,希望获得更多公开、透明的医疗信息和知识。如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的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扩展医疗信息和知识的渠道,成为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的各项安排部署,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齐“三农”短板两大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的工作思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基本原则,以“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为工作目标,强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就医环境,基本公卫服务扩面增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明显,在保障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全市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家乡镇卫生院和644所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普遍加强,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乡镇卫生院均已配备急诊急救车辆和车载急救设备,农村医疗应急急救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是继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我市遴选**县作为我市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试点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已被写进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医共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成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的2个县域医共体。目前已与具备资质的软件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建设医共体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工作。
三是全面运行基层机构信息系统。2018年选取**市作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试点,前后经过7个月左右的时间,**市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相关系统陆续上线运行。家医APP和全国健康扶贫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用于对贫困人口体检、随访、信息核实等工作。目前,完成了村卫生室基本信息录入和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我市把项目工作作为医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每年均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逐步规范。项目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城乡居民对卫生服务的满意率有较大提高,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
五是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有序开展。认真做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管理工作。2018年、2019年度共完成6类人员计931名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任务。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10名,骨干人员(临床医师)40名,护士191名,骨干乡村医生18名,乡村医生50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164名。2023年将继续完成省下达的三类人员共47人培训任务。同时贫困县在岗基层技术骨干进修起成效。**县共选派15名技术骨干到**县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进行临床脱产进修,提高了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缓解了农村卫生事业人才不足的突出问题。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明确功能任务、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业务管理、完善综合管理。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对策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其一,个别农民在思想上受各种原因的影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其二,部分农民群众对身体健康投资的思想意识和意外伤害的风险观念比较淡薄,缺乏参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三,大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全面的了解,对于看病报销的详细比例不清楚;其四,个别年轻人认为身体好不生病,不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不够健全。新农合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其资金的管理和运行。从目前调查情况看,新农合基金管理状况基本执行专款专用。但县乡级新农合管理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同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平级机构,平级之间难以开展资金流转的有效监督。同时,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衔接不够紧密,个别地区对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及特殊人群救助存在差异。农民患大病和特困家庭仅靠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很难根本缓解家庭因病造成的经济拮据和生活困难,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另外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报销手续繁杂,让他们不胜其烦,影响药费的及时报销。
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定点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在调查的农户当中,农民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这两级医疗机构满意度较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患者人数增多,但受医疗条件和环境的限制,医疗服务却难以满足患者正常的医疗需求,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知情权和资金管理制度不到位。农民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具有较强思想意愿,他们认为农民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直接参与者应该参与到监督管理当中。然而,在现实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理念上存在着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突出特点,致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实质上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动的接受者,虽然国家比较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但还没有把新农合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新农合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因而在认识上有时难以取得共识。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农民、医疗机构和政府三方之间无法建立契约关系,当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却申诉无门,这样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2建议与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结合国情,将在农村长期实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社会保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2.1合作医疗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为参保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要引入竞争机制,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择优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并在实施中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2.2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满意服务。要在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前提下,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大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的投入,全面加强农村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保证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和环境。在农村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多样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3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关键是提高农村卫生行业管理和监督水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违法和非法行医行为。
2.4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发展的保证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县、乡(镇)、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合作医疗章程和管理规定,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安全。
2.5控制医疗费用,完善补偿实施办法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基本医疗,分担大病经济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医疗市场的变化和疾病多样性和复杂性,适时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实施新农合大病救助方案,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使医疗救助基金既不沉淀过多,又不出现透支和赤字,进一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和救助范围。
结束语
尽管存在筹资难等问题,但新农合开展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缓解,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建立和完善新农合,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我国农民摆脱长期贫困、循环贫困的重要途径;也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应该努力解决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广新农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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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就是要打破城乡卫生二元体制,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均衡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有效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形成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化的新格局。这是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切不可等闲视之。为此,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改革,只有敢啃“硬骨头”,直面那些绕不过的“老大难”问题,以更大的智慧、更坚决的勇气、更坚强的信心、更加不懈的探索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1],才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与整合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区域医疗联合体等形式,把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达到一体化;二是把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统一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形成一体化;三是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救助体系,构成一体化;四是本着“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城乡并举、重在农村”的基本思路,建立与完善覆盖城乡的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并重点关注农村,完善一体化。总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均衡发展是改善农民居民的健康状况、提高健康水平和环境卫生意识的基础,也是促进和保障城乡一体和统筹推进的关键。
2政府主导与市场化改革的问题
在医改过程中,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的问题一直是在进行不断探索的一个主要问题。多年的医改实践也证明,政府主导和依靠市场都是卫生资源配置的手段,市场化的改革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面对医疗卫生服务与其市场的特殊性,特别是医疗服务市场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与服务市场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成为了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应当引起思考的是,政府主导的范围和能力到底有多大,而市场的作用又有多大,尤其是当出现需求的过度市场化与供给的市场化滞后的问题的时候,打开通向解决问题之门的“钥匙”在哪里?谁拿着这把“钥匙”呢。因此,要区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与分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正确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的作用。(1)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市场化运作,用市场的力量来推进农村医改;(2)强化政府在农村公共卫生领域的主要责任,采取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体制解决好医疗领域中的筹资、药品、价格、质量标准及准入等问题;(3)农村医疗救助、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分别由政府承担、国家集体个人分担、个人承担与市场运作;(4)通过制定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机制,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平等地位。总之,要坚持政府与市场的理性结合,通过政府主导和良性竞争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和提高效率。
3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问题
多年来,虽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也进行了大力扶持和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卫生支付能力不足以及卫生政策与投入、医疗费用与居民需求、农卫生资源配置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卫生资源结构失衡、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加之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也使得城乡资源供给不均、卫生资源共享不够,卫生资源分配不公平特别是优质资源和城乡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仍然突出。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最终落脚点和最本质的特征应该是与城市共享卫生资源,以实现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在我国大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由此造成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上的差异也日渐为人民所关注[2]。因此,要加强中央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卫生投入总量,调整与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各级政府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提供和配置支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质量。公共财政投入的核心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对具有典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性质的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是各级政府、医疗卫生机构、患者个人要共同承担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责任。完善筹资与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提高卫生资源质量。总之,农村卫生资源的配置关系到居民的健康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解决好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问题,可以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卫生需要与需求。
4医疗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医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性改革措施。在当前,受计划经济体制对初次分配的影响、行业垄断及劳动力市场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影响,医疗收入分配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效率不高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国情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也与医疗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和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涉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是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现阶段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医疗收入初次分配问题。因此,要搞好以初次分配为重点的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政府要不断完善二次分配制度,治理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目标;要在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同时,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即今后不应再存在“初次分配有收入差距,二次分配反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的怪现象[4];要制定与准确把握深化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尽快形成公开透明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总之,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不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的同时,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使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走入正确的轨道。
5卫生服务机构定位的问题
深化农村医改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之一,而成功深化农村医改又有赖于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的准确定位。一般而言,评价卫生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的标准就是机构定位是否清楚明确,是否真正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它的功能[5]。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这是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准确定位。同时,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其他机构的功能也进行了定位。研究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问题,就必须要明确其定位问题。为此,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无论如何改革与变化,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服务职能不能变,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负责不能变;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转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通过关、停、并、转与改制,盘活部分非政府举办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与私营医疗机构,最终让公立与私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驾齐驱”,共同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和依法兴办农村医疗机构,促使城市医疗机构下沉到农村,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创造条件;强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由卫生行政部门购买居民个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并按人头付费。总之,只有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正确定位,并加强监督与管理,政府有效提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才能保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发展。
6农村卫生人员身份的问题
农村卫生人员是搞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力军。多少年来,从村卫生员和赤脚医生到乡村医生,一批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卫生人员默默无闻地扎根于广大农村,承担着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和巨大的代价,为保证农村居民的健康与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农村卫生人员因所在的机构不同,身份和待遇也存在一定差别,尤其是绝大多数乡村医生的身份一直没有转变,普遍被认为或定义为农民,甚至视为“个体行医者”;既不是纯粹的医生,也不是纯粹的农民,没有明确的身份和待遇,仅仅是“乡村医生”。在没有稳定收入和合理待遇的情况下,乡村医生难以安心钻研业务和全身心致力于农村卫生工作。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31号)中指出,“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卫生部官员也曾提到“研究乡村医生的身份问题,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乡村医生决定着村卫生室的发展,其身份和待遇问题不能不说是造成乡村医生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农村卫生工作一直不能取得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因此,国家应尽快明确农村卫生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生的身份,合理确定其地位和待遇。(1)国家出台政策,逐步将部分优秀的农村卫生人员纳入国家卫生事业编制,可以比照对民办教师身份和待遇的解决方法加以解决;(2)全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基本待遇,让乡村医生摆脱所处的十分尴尬和不利的地位;(3)建立与完善对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政策,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调动工作积极性;(4)建立完善的社会公共福利制度与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生的执业环境,确保自身生存和合法性不受到侵害。总之,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加大财政支持,而决不能简单市场化。解决农村卫生人员的身份和待遇问题是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关键。
7农村卫生管理体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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